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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正式施行,我国第一大税种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2026/4/30

   自20261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税收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此次立法对增值税税制要素、优惠政策、征收管理等作出全面规范,确保增值税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可操作,有利于促进税收法治公平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增值税法中“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征税范围,并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等应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此外,《条例》还要求对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效果适时开展评估,对不再适应发展需要的政策及时调整完善。新法的施行将为市场主体营造更稳定、更可预期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