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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挑战

2024/3/25

2023年10月,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有来自151个国家和41个国际组织的代表来华参会,在当今复杂的全球经济形势下为经济全球化带来新的动力,也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开拓了新的市场,商业经济必须考虑税收问题,“一带一路”背景下“走出去”企业必须重视新机遇下的税收挑战,以更好的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一、“一带一路”背景与发展

2013年9月和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在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的新时代,面对复苏乏力的全球经济形势,纷繁复杂的国际和地区局面,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精神更显重要和珍贵。为建设“一带一路”工程,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具体方案落地,我国四大区域全面开放。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历程中,融入世界贸易组织被视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自此以后,我国的货物贸易规模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翻了十一倍,跃居全球首位,成为超过一百四十个国家的主要贸易伙伴,每年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接近30%。我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互动也经历了重大的历史变革,从最初的被动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到积极适应,逐渐演变为一个关键的参与者。我国坚定地坚持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观念,制定了一套详尽而全面的计划,以深度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改革。同时,我国也坚定地捍卫包括自己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随着“一带一路”的建设,我国企业的参与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商务部网站数据可知,仅2023年1-8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40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5%(折合200.7亿美元,同比增长14.9%)。对外承包工程方面,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725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折合1037.1亿美元,同比下降0.9%);完成营业额529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折合757.1亿美元,同比下降1.7%)。

二、“走出去”企业的营商环境及税收服务环境分析

(一) “走出去”企业的营商环境分析通过运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企业座谈、对比分析及文献分析等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对我国2022年营商环境进行了分析,数据显示,2022年前5个月,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554.7万户,同比增长6.2%。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约87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0%,比上半年加快0.5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同比增长4.2%、3.9%、2.3%。当前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依然不足,市场价格高位波动,在世界范围来看,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因此,我国经济的发展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这些压力下,我国及世界经济市场产生消费和投资恢复迟缓,出口难度增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等问题。因此,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是我国当前需要持续关注的重大问题。需要我国“从点到面”的对营商环境进行持续创新改革,继续完善完备法治化营商环境,逐渐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断增强外资企业在华投资信心,并全方位助力科技创新。

(二) “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环境分析在国家层面,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尊重市场规律,优化税务流程,不断推出纳税缴费新举措,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持续提升,极大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帮助和促进纳税人“走出去”,帮助纳税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税收风险,了解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涉税争议的方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我国税务机关选取海外媒体公开报道的税收案例编译整理。案例库作为普及性知识产品,对于“走出去”纳税人,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根据《2022年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可知,在2022年我国对财税服务的整体评价中,财税服务环境细分为财税执法规范性、申退税办理时间两个二级指标。2022年企业对财税服务环境(4.52分)总体评分较高,在12个一级指标中位列第二。整体来看,财税服务环境指标均为优秀,西部地区评价显著提高,东部地区评价负增长,其他企业评价提升多,大部分类型企业评价不高,且较前一年度体现为负增长。从行业分布来看,资源行业评价较高,而其他行业评价较低。目前,我国已经与全球109个国家和地区达成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这些协议中的105份已经开始实施。与10个国家签署了税收情报交换协定,在国际运输方面,与多个国家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航空协定税收条款、税收协定议定书、双边专项国际运输互免税协议、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换函,与多个国家签订了互征企业所得税(有减免)、互免企业所得税、互免个人所得税、互免间接税协定(空运、海运)。

三、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税收挑战

(一) 分国别税收政策的不同因不同国家间采用的会计准则有所差异,税收征管方面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在我国进行海外投资的企业往往会遇到由税务政策的不确定性所引发的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为“走出去”企业按亚洲与台港澳地区、西亚非洲、美洲大洋洲、欧洲、欧亚,分国别整理了投资税收指南。在指南中,对投资国国家概况及投资环境、税收制度简介、税收征收和管理制度、特别纳税调整政策、两国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在投资国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说明,以供投资企业参考。

(二) 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1. 信息报告风险。对境外企业进行投资,不论在国内外,都需要进行企业登记注册,企业需要到税务局注册营业执照,法人到法院做商业登记。所有的纳税都是根据营业执照号码来申报。自然人如投资成立非法人企业时,不必进行法人登记。对“走出去”的“居民企业”,我国及别国采取税收报告制度,或者部分信息报告制度。当中国公民或公司参与创建或投资海外公司,或者处理其所持有的海外公司的股权或具有投票权的股份时,如果满足特定条件并根据中国的会计准则可以确认,那么在提交企业所得税预先缴纳申报时,他们需要向负责税务的机构提交一份名为《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的文件以提供相关信息。

2. 调查认定风险。一是转让定价调查风险,交易双方的转让价格低于或高于公平交易价格时,贸易国税务机关会启用转让定价调整的标准和程序,纳税人采用的确定公平交易价格的方法及理由,随年度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进行披露。二是受控外国企业调查风险,即投资一家所在地税率明显偏低的公司,并且无正当理由将利润留在受控外国公司,也将有导致被进行税收调查的税收风险。三是资本弱化认定风险,跨国企业可能会采用一种避税技巧,即减少其国外子公司的实收资本投资,而最大化地增加对子公司的贷款,进而通过增加子公司的利息费用扣除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在这种筹划下,要关注被投资国税法,是否能够税前扣除的股息支付被替代为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支付。

3.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风险。“走出去”企业一般重视依照被投资国当地的税法缴纳税款,而对国际税收协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税收协定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可能存在未享受协定待遇多缴税款的税收风险。在我国,来自国外的应税收入如果已经在国外支付了相应的所得税,那么这些已经支付的税款可以在其所在年度的应缴税款中扣除。这种扣除的上限是根据该笔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计算出的应缴税款。因此,对于那些在我国以外的国家获取收入的企业来说,他们可以在其所在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中扣除已经支付的外国所得税。否则,可能会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对于在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议的国家获得的收入,如果这些国家允许其享有免税或降低税收负担,那么这些减免金额应被视为已经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扣除,从而可以将这些减免金额视为实际支付的海外所得税。因此,这些减免金额可以作为企业实际支付的海外所得税来申请税务抵扣。因此,我国对外“走出去”企业需留意中外税收协定有关税收饶让的相关规定。很多国外政府为避免企业滥用税收协定套取税收优惠,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本国税法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反避税规定。

四、“走出去”企业应对税收挑战的对策

(一) 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我国目前已为“走出去”纳税人整理了相关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以规避风险,同时也通过整理案例库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指导。但是我国相关部门还需做到持续更新“一带一路”合作国税收法律,使得企业能掌握最新法律动态,避免税收风险。同时,继续推进双边贸易税收条约的签订,为“走出去”企业争取最大的经济收益,推动我国外贸企业“走出去”步伐。为方便“走出去”企业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负担,我国相关部门需继续改善与完善税务部门规章,及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减少减税降费限制及简化相关办理流程,释放税收红利。

(二) 增强管理层税收风险管控意识在当前全球化受到影响的国际环境中,“一带一路”倡议为企业提供了新的机遇,但也带来了挑战。企业需要谨慎地评估其海外扩张策略,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决策,而非盲目跟随潮流。这就要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税务风险管理的意识,提升他们的管理技能,以增强对税务风险的预测、监控和控制能力。为了有效地处理税务风险,企业必须具备前瞻性的思维方式。首先,“走出去”的企业往往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投资环境,这使得管理层在应对税务问题时面临着双重挑战。一方面,管理层需要熟悉自己国家的税务法规;另一方面,管理层还需要了解并掌握目标国的税务规定。然而,由于人才的稀缺,这些企业很难找到既能深入理解自己国家的税务法则,又能熟练掌握目标国税务规则的专业管理人才。因此,企业应尽早开始高管人才培养与引进,以确保能够妥善应对税务风险。其次,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情差异显著,对于具备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的需求变得更为迫切。因此,企业的高级管理团队必须积极招募此类人员。他们凭借其专业技能,能够健全公司的税务预警机制并有效控制对外税务风险,从而减少对外税务风险的影响。

(三) 加大对东道国税制差异的了解程度“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因其独特的国情而制定了各自的税收法规体系。这些法规在税种、税率设定以及征收方式上存在显著的差异,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规定也在不断地调整与优化。“走出去”企业在制定战略时必须深入了解目标国家的税务法规体系,特别是其与我国之间的差异。只有通过全面的研究和分析,才能做出合理的经济评估和项目预算是可行的。各国税务法规的信息可以从各自政府的官方网站上获得,此外,全球性的专业咨询公司也能提供相关的法律资讯。完成所有必要的资讯搜集之后,公司需要召集财务、税务、法务以及风险控制团队成员共同参与可行性评估并制定财务计划。如有需要,可以借助外部专业顾问和专业服务机构的力量来协助此项工作。同时,公司内部也应加大对这些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

(四) 提升税务风险管理水平我国“走出去”企业的关注点通常在于海外业务的盈利状况,而对税务风险的敏感度相对较低,未能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的紧迫性。因此,若要实现持续且稳健的发展,“走出去”企业必须将税务风险的管理视为重中之重,并努力提高风险控制的能力。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企业应该培养专门的税收人才。“走出去”企业应在日常运营中就开始重视税务团队的建设,让他们深入研究“一带一路”沿线不同国家的相关税务法规、税收协议以及优惠措施,从而为公司的税收策略提供支持。此外,“走出去”企业还需要加强与本地税务机构及专业人士的协作。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过程中有效地管理企业的税务风险。

2. “走出去”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税收风险防范及控制机制。鉴于我国企业对于税务风险的关注不足,“走出去”企业并未构建出一套有效的税务风险预防与管理系统。这使得“走出去”企业常常遭遇一些不必要的税务困扰。因此,“走出去”企业必须增强税务风险管理的意识,尽早地构建起全面的税务风险预防与管理体系,以便能够迅速识别并有效应对税务风险。

3. 提高纳税标准化。鉴于全球范围内的反避税行动日益加强,“走出去”企业必须谨慎对待其税务策略,而非采取过度的避税手段。相反,“走出去”企业应深入研究“一带一路”沿线目标国家的税收法规,并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寻求合法的避税途径。此外,“走出去”企业还需与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参与对话以确保其税务合规性。    

(五) 加强企业与外部的沟通效率为了有效地管理

“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挑战,企业需要积极与国内外的税务机构建立联系。首先,“走出去”企业应当频繁与国内的税务机构互动,并遵循他们的监管。由于我国企业在海外的投资遍布全球,涵盖了许多不同国家和地区,这些地方的税收环境和税收政策与国内的差异很大。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些情况,“走出去”企业必须加强与国内税务机构的沟通。此外,如果“走出去”企业在海外遇到税收纠纷,国内税务机构能够迅速提供支持,以缓解税收风险。其次,“走出去”企业也应主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务机构建立联系。由于东道国与我国在税收政策、政治体系以及文化习俗等方面的差异,“走出去”企业需要经常与当地税务机构进行交流,以便维护良好的关系,并在出现税收纠纷时能够快速解决。为了实现“一带一路”沿线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走出去”企业需要积极地与各类专业机构建立紧密的联系并开展协作。仅依赖自身的努力和税务部门的支持是不足以应对复杂的国际税收环境的。此外,“走出去”企业还需要借助诸如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力量。这些机构凭借其丰富的税收知识和预防税收风险的实践经验,可以为公司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从而有效地降低“走出去”企业的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