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3/25
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2月21号市政府召开的2018年全市产业政策兑现工作专题会要求以及《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马政〔2017〕51号)文件精神,由我委牵头负责的《马鞍山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中“软件业政策”兑现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本市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软件企业及相关单位。
2、对《若干政策》中第12条至15条有效实施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导向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升级计划;
4、当年已获得中央或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个项目,除明确要求配套的以外,不予重复支持。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不予重复支持。
5、县区项目主管部门要将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中,加强对项目单位的信用审查和对比。
二、申报材料
申报财政补贴和奖励的企业(单位),须提供申请报告、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企业、县区主管部门、市级部门、市财政各留存一份)。除申请报告、申请表(见附件1)、申报单位承诺(为保证申报文件的真实性,须有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2)、营业执照(非盈利机构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外,根据政策条款补贴,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政策第12条引进国内外骨干软件企业奖励需提供注册资本金到位证明;
2、申报政策第13条软件企业评估奖励需提供认证证书;
3、申报政策第14条软件、电子商务企业新建项目贷款贴息需提供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文件、项目贷款合同和付息凭据;
4、申报政策第15条对入驻花山软件园的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级财政实得部分,由市财政局全额划拨给花山软件园,花山软件园所属软件企业奖励政策由花山软件园自行制定并负责兑现,不再享受上述其他软件业政策(此政策执行至2019年度,到期不再展期,园内企业享受市级统一奖补政策)。
三、申报时间
请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及时完成项目初审工作,并于2019年3月7日至8日集中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含纸质版及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
五、申报程序
1、集中申报。项目单位按规定要求,如实备齐项目申报资料,在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后,按要求向县(区)项目主管部门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初审核实。县区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初审,及时按要求汇总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初审汇总表中要注明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
3、窗口受理。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对企业和单位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查,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当天出具受理通知书,凡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现场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和要求。经核验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部门复核。
4、评审会审。需要进行评审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和不需要进行评审的,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组织会审确认。
5、财政审核。市财政局在收到相关部门送达的审核验收材料后,进行政策性复核和程序性抽查,提出项目审核意见并反馈。对申报项目的核减事项、核减原因等情况由相关部门实行告知制。
6、结果公示。市财政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将拟兑现的政策扶持项目资金,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按期兑现。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市财政局负责提出资金安排意见,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及时拨付市级承担的奖补资金。
六、申报责任
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追回奖补资金,3年内取消申报市级财政奖补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资金管理
奖补资金按照申报渠道拨付到企业或个人,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市、县(区)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县区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如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 附则
1、实行 “一事一议”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若干政策》中规定的其它优惠政策。
2、根据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事后奖补政策中企业享受的各类扶持资金总量不得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各项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
3、对同一事项或项目,如遇同时享受多项扶持政策时,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按照“从高但不重复享受”的原则申报项目。
4、各部门在项目审核时,应关注企业信用状况,需在信用马鞍山网站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原则上不予以奖补。
5、本申报指南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6、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并盖章。
7、报送材料一式两份,市经信委、财政局各一份。
附件:1、促进服务业发展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承诺书
3、马政〔2017〕51号文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
附件1:
马鞍山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软件业政策资金通用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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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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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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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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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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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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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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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金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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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金补贴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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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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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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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文件 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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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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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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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部门会审 (或专家评估)意见 (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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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审核 意见 (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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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附件2:
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此次申请马鞍山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兑现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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