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30
1、有限公司内部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
2、对外转让股权,旧《公司法》规定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新《公司法》删除该规则。对外转让股权不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但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其他股东接到书面通知起 30 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多名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先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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