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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计算口径如何规定?

2026/8/30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 万元及以下,超过标准应当登记一般纳税人。

一、时间口径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是公历1-12月自然年度。

经营期:企业存续连续期间,包含没有销售收入的月份/季度,滚动计算。

二、销售额包含范围

包含全部应税交易销售额:

1)正常申报开票、未开票销售额;

2)免税销售额、视同应税交易销售额;

3)自行更正补充申报销售额;

4)风控核查、稽查查补调整的销售额(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所属期,不是计入查补申报当期);

5)有差额扣除项目(如劳务派遣、旅游),按差额前全部销售额计算,不是差额后净额。

三、不计入的情形

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举例:企业日常经营450万,偶然卖房产100万;只按450万判断是否超标,100万不动产转让销售额剔除。

四、重要变化

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追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举例:假设小规模纳税人A公司,2027年4月稽查查出其在2026年4月份隐匿销售额300万元。按照新政策,这300万元需要计入2026年4月份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并判断其是否超过年销售额规定标准。如果超过标准,则A公司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为2026年4月1日,并自2026年4月份起按一般纳税人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