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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注意事项

2026/4/30

核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长期资产,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抵扣进项税之前,必须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发票与资产的关联确认。

政策依据:财税202615号文——《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

1、必须做关联确认的情形: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202611日之后,办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长期资产对应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时,须在电子税务局完成进项抵扣关联确认。

2、核心要件:

1)是一般纳税人,并且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

2)资产属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且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

3)发票的开具和抵扣时间,在202611日之后。

3、无需做关联确认的情形:

1)租入的长期资产(不是买,是租);

2)施工现场临时构筑物;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产存货(这是商品,不是自用);

4)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没抵扣进项,自然不需要关联);

5202611日前已完成入账且抵扣进项的长期资产,不追溯操作。

注意:必须先登记才能勾选抵扣吗?

答案:不是的!可以先正常勾选抵扣,但必须在当期申报期内补做关联确认。

不登记≠不能勾选,但不登记=操作不合规+有税务风险+后续资产无法正常税务管理。

4、税务局操作要点

1)前置准备:整理好长期资产台账(资产名称、原值、编号、实际用途)、对应好增值税专票资料(发票号码、开具金额、税率、开票方信息),确保信息一一对应。

2)操作路径:进入“电子税务局 →我要办税→发票业务→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模块:进入模块后,系统支持筛选已勾选待抵扣的长期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发票信息无误后,选择对应的长期资产完成关联操作;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报资产基础信息,将发票数据关联至长期资产原值明细表;提交关联确认申请后,可在模块内查看资产与发票的关联状态(未关联/已关联);确认完成后,下载关联确认回执,与发票、资产资料一并归档留存,备查备用。

5、特殊情况处理:

情形一:一项长期资产开多张发票将多张发票批量勾选,统一关联至同一资产,无需逐张单独操作,减少重复工作量。

情形二:一项资产发票跨月开具建议待该资产发票全部开具完毕后,一次性完成勾选抵扣+关联确认,切勿拆分关联。

情形三:一张发票开具多项长期资产按单项资产拆分发票金额,分别关联至对应的资产台账,标注拆分比例及计算依据,确保票资信息精准对应。

情形四:原值超500万且混合用途的长期资产先按常规流程完成发票关联确认,再建立专项混用资产台账;在资产折旧期间,按净值率计算并按年度调整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做好台账明细记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