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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计算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开票和账务处理

2025/11/28

作者:华林税务所

   在实务中,由于技术进步、设备老化、资产闲置等原因,纳税人有时会选择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那么这一过程如何计算增值税?如何开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什么叫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且已经计提过折旧的固定资产,即实际使用过。

二、如何计算增值税、如何开票

根据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适用情况不同,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简易计税方法,区别在于“购进时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

1.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取得时为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放弃减税,可以按3%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实务中常见的适用场景:(1)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2)购进时是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3)购进时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等的固定资产

2.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三、如何账务处理(结合案例讲解)

案例:某企业2008年购入一台设备(当时未抵扣进项税),原值100万,已提折旧80万,2023年以10.3万元(含税)销售并开具了普通发票,选择简易计税。 (1)转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      

累计折旧         80      

贷:固定资产       100

(2)收到销售款

借:银行存款        10.3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0.3

(3)享受减税(减按2%)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0.1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0.1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损益(卖亏了10万)

借:资产处置损益/营业外支出   1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 (5)

(5)实际交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0.2    

贷:银行存款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