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31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下一次性扣除政策,帮助企业减轻税负压力。这项政策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对广大企业来说是一项长期利好。
优惠政策核心内容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对象: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优惠内容: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5个关键细节1. “新购进”如何判断?- 货币形式购进(包括购进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简单说,不管是花钱买来的(哪怕是二手的),还是自己建造的,都算作“新购进”。2. “购进时点”如何确认?- 现金购买: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 分期付款或赊销: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 自行建造: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3. “扣除时间点”如何规定?-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所以当年12月购入就不能享受该政策咯)- 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享受此政策- 重要提示:如果当年未选择享受,以后年度不得变更4. “留存备料资料”有哪些?- 固定资产购进时点资料(发票、到货时间说明等)- 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5. “税会差异”如何处理?- 会计做账:按正常年限折旧- 税务处理:申报时一次性扣除,当年纳税调减- 后续处理:以后年度纳税调增(仅年度申报时调整,季度预缴不调整)
申报说明无需备案:企业自行判断符合条件后,通过纳税申报表享受优惠,无需向税务机关备案。申报填写:季度预缴时填写《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年度汇算清缴时填写《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注意:1.当年未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变更。2.融资租赁、捐赠、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不适用该政策。3.亏损企业需谨慎选择,因一次性扣除可能加大亏损,受弥补期限限制可能无法完全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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