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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评估实地查勘要点浅谈

2025/8/27

作者:华林评估公司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纠纷、诉讼数量的增加,需要进行司法评估业务的数量明显增加,越来越多的评估从业人员参与到了个类型工作。实地查勘在司法评估中是程序公开、公平的体现,也是从业人员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判断的核心依据本文就此对司法评估实务中实地查勘的要点进行浅析,具体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收集评估相关资料:从业人员需严格遵循《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指导意见》等规定,收集评估相关资料。若资料缺失,应书面申请法院补充;无法补充时,需在报告中明确“依据不足假设”并附申请记录。

二、评估人员配置:每个司法评估查看现场至少安排一名承办该项目的评估师。重大案件司法评估项目需两名评估师共同到场,确保程序合规。

三、勘查要点:评估人员开展实地查勘工作时, 应按照《估价规范》的要求,详细观察、核对、检查、询问评估对象基本状况。在当事人各方在场的情况下,评估人员应对评估对象的各项状况进行了解核实,对不清楚或者存疑的地方,可向当事人问询,并做好相应记录工作。要避免观察不仔细或没有将书面资料与评估对象进行核对与检查,以及未将相关疑点及时询问相关当事人的情况。特别注意估价人员应仅对与评估对象有关的情况进行询问,不询问与评估对象无关的问题,更不宜发表带有倾向性的言论。当双方当事人对评估对象状况表述不一致时,应分别客观如实记录,不可偏听偏信。

四、实地勘查记录填写要点:实地查勘记录应当由实地查勘的人员和在场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在场当事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其他第三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说明。

司法评估是评估与司法鉴定相结合的行为,既有司法公正、公开、公平的特点,也有评估的科学与专业性。作为长期从事司法评估的从业人员,我们深知司法评估的重要性,评估不只是专业鉴定,更是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的体现。从业人员应提高专业能力、学习法律法规、提升专业素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评估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