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25
1.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延续至2027年底),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免征增值税。
2. 一般纳税人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比例回调至10%(此前为15%)。
3.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民生行业纳入留抵退税范围,企业可按月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4.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免税商品继续免征增值税。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新规
2025年7月企业所得税最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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