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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5/4/27

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信、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部门: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函〔2022140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函〔202365号)及省工信厅要求,决定开展我市2025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有意愿的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3

二、提交资料。申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要求上传佐证材料,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顺序汇总整理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评价得分。

三、县区职责。各县区工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其他领域的企业,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协调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开展对口审查;审查通过的全部企业由各县区工信部门汇总后行文上报市局。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县区、开发园区主管部门严格把关,落实审核责任。市主管部门将对各载体推荐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展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主管部门把关不严、企业造假等行为予以惩戒。其中,对县区工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的予以通报;对企业申报资料造假的,取消企业参评资格,同时会同市信用办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2.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系统常年开放,每年分两批集中公告。请各企业于410日之前将第一批申报所需全部信息及佐证材料提交完毕。县区工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于415日之前审核完毕,并行文推荐至市工信局。

3.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是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必要基础,各县区、开发园区要重点通知有意愿申报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各行业非创新型中小企业,确保应报尽报。

联系人:中小企业科刘蕊;联系电话:8355684

附件:

IMG_257附件2.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pdf

IMG_258附件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docx

IMG_259附件4.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xls

IMG_260附件5.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docx

马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马鞍山市商务局               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