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31
作者:生产力中心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办法解析
近期,2025年度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已经正式开始,两项省级平台的认定条件都对企业的主营收入、研发资金投入、研发场所、研发设备及科研人员有一定的要求。现就申请认定作如下简要解析:
一、企业获得省级研发平台的资质认定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 政策支持:成功认定的企业可获得政府提供的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降低研发成本。目前市级政策支持首次成功认定的企业可获得最高10万的资金奖励。
(二)提升竞争力和品牌效应:认定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助于企业在行业内树立技术领先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项目优先:认定企业在申请国家及省级的科技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梯队项目等方面,会享有更大的持力度。
二、 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2 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8000 万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上述最低标准,但属于安徽省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且近三年研发投入总计不少于 3000 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少于 1500 万元)、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8%。
(二)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和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 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 万元;
2.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三)申请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组建省企业研发中心的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是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已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申请建设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符合以下要求:
1.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且不低于800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之间的,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4%,且不低于500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300万元。
(三)研发中心拥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及开展技术研发和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研发试验场所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软件或信息网络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总额不低于600万元(软件或信息网络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四)研发中心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30%。
(五)依托单位近3年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3件以上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10件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
(六)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对依托单位已获得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认定的,原则上不再组建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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