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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就修订印发两规范答记者问

2024/8/6

近日,财政部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7号)、《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财会字〔1994〕27号)基础上,修订印发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1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及《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财会〔2024〕12号,以下简称《软件规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工作规范》和《软件规范》(以下统称两项规范)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两项规范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落实新会计法的重要举措。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首次将会计信息化写入会计法,在第八条提出“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发布两项规范,是贯彻落实新会计法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修订两项规范,指导单位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有效解决各类电子凭证“报销难、入账难、归档难”等问题,推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利于发挥会计数据作用,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和社会资源消耗,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快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的必然要求。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迭代速度加快,积极主动运用新技术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是会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修订两项规范,为单位提供会计信息化理念、技术、方法等方面的指导,有利于加快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四是完善会计信息化制度体系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相继开展了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这些试点成果的推广应用,需要通过修订两项规范在制度建设层面进一步加强保障。

问:两项规范修订发布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2023年以来,结合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财政部组织专家就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修订及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对会计软件和服务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组织多次调研和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两项规范修订初稿。此后,就初稿征求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咨询专家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并组织多次讨论,形成两项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

2024年4月,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面向中央有关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同时,财政部会计司组织召开座谈会,当面听取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和有关软件公司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方面积极反馈意见,《工作规范》共收到反馈意见252条,《软件规范》共收到反馈意见165条。反馈意见总体认为,两项规范征求意见稿框架结构合理、内容全面、实操性强,既规范了会计软件的基本功能和服务,也为单位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引。我们对所有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充分吸收采纳,在反复研讨、沟通协调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两项规范。

https://news.esnai.com/2024/0806/2601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