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14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1-07-13 16:52
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2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国家高新区(“百城百园”)类项目由慈湖高新区负责审核把关,并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承诺函,由市科技局统一推荐;其他类别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遴选,其中,国家创新型城市(“百城百园”)项目为成果工程化项目。
2.请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帮助企业遴选项目,并对项目主体、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严格审查把关。
3.请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推荐意见,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得推荐。
4.请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和有关单位于7月21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推荐函和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报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咨询电话
1.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孟宏星2408536、王亚夫2400232(区域科);
2.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乡村振兴项目、国家创新型县(市): 戴婷婷2408522、王金霞2408523(农社科);
3.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才引智示范项目:陈静、谢濛濛 2408569(引智科);
4.综合服务:杨思亮2408565、郑江2400581(资源配置科)。
附件: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460171.html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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