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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一批)的通知

2021/4/19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1-04-16 15:30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按照省新产品确认条件,在各市和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认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FC1181P3 A6系列4×2重型载货汽车”等119项产品为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一批)。


  附件:2021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一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