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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19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三批)的通知

2019/10/23

皖经信科技函〔2019〕661号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按照省新产品确认条件,在各市和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认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FC5041XXYEV帅铃i5窄体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等145项产品为2019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三批)。


附件:2019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三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16日

转载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http://jx.ah.gov.cn/info_view.jsp?strId=15716398004794853&view_typ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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