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6/19
2019年5月29日 来源: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区人社局、开发园区人社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规范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3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时间
2019年5月至7月。
二、书面审查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其中2016年以来荣获“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免予书面审查。
三、书面审查管辖
依据《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书面审查实行属地管辖。中央、省驻马、行业统筹及市重点单位的书面审查工作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其他各类用人单位,由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
四、书面审查内容
主要包括用人单位2018年度以下方面的情况:
1.制定规章制度情况;
2.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3.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4.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支付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7.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8.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9.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
10.执行事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
1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书面审查方式
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用人单位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对不具备网上提交的用人单位实行书面申报、现场审核,审核结果及时录入系统。
六、开展诚信评价
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及仲裁、就业、征缴和职建等部门意见,按照《马鞍山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分A、B、C三个等级进行评级。2017年以来连续3年书面审查合格单位,可以申报“马鞍山市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连续3年被评为“马鞍山市劳动保障诚信评价A级单位”的,可以申报“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七、工作要求
1.开展培训(5月中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组织一次培训班,对各县区、开发园区书面审查监察员进行培训。各县区、开发园区对辖区用人单位也要举办书面审查培训班,指导网上申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守法意识。
2.网上申报(6月底前)。用人单位对照书面审查内容和《马鞍山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等级评价暂行办法》,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在6月底前完成网上填报。
3.检查审核(7月上旬前)。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书面审查材料进行后台审查,确定审查结果。对上年度劳动保障举报投诉较多的,进行上门核查。
4.结果认定(7月底前)。诚信等级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和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公布,择优推荐10户市A诚信级单位向省人社厅申报“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八、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部署。各县区、开发园区要高度重视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
2.加强工作宣传。广泛宣传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的内容、程序及材料报送等规定和要求,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失信企业。
3.依法严格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好教育引导,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和拒不接受审查、隐瞒虚报的用人单位,依法立案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劳动保障“黑名单”。
4.强化结果运用。对C级单位,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控。评价结果在当地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公告,向社会公布,并与评先创优、政策扶持、减免工资保障金、招投标、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
附件1:市、县区(开发园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方式.doc
附件2:马鞍山市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申报表(2019年).doc
附件3: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2019年).doc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http://rsj.mas.gov.cn/4703541/9826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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