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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小升规”工业 企业培育库的通知》的通知

2019/1/24

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小升规”工业

企业培育库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建立“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18〕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摸清辖区内小微企业现状,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微工业企业填写“小升规”培育企业入库申请表。

2.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照入库条件从严把关,结合实际情况审核汇总拟入库企业的申请材料,按照分配名额挑选符合入库条件的小微工业企业作为推荐对象,并填写“小升规”培育企业入库汇总表。

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在推荐企业的入库申请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推荐入库培育企业名单行文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并附《“小升规”培育企业入库申请表》和《小升规”培育企业入库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汇总表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华东、李皓然,电话:63537877、63537876

邮箱:25946055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