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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

2019/3/15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9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皖管办〔2019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继续推进绿色工程,完善制度标准,理顺工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强化考核评估,努力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二、 工作目标

2019年,我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7%、水耗同比下降3.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6%

三、 重点工作

1.完善节能制度和管理办法。各级公共机构要制定和完善可操作性强的节约能源资源的制度和办法,用制度规范日常用能行为,对节约能源行为予以鼓励和激励,切实加强用能行为管理。

2.加强能耗统计报送工作。利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填报系统,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做好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更新工作,压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

3.积极推进示范单位创建。持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和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挖掘示范单位节能工作亮点,突出抓好节能示范单位典型宣传,推广公共机构节能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挥示范单位在同类型公共机构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4.扎实开展节水行动。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技术,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继续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鼓励、指导公共机构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

5.大力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大力推广新产品、新技术,鼓励各公共机构建设单位内部充电设施,为单位和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创造便利条件。

6.切实做好节能培训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业务知识培训教育;抓好日常宣传,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参加第六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推进全市节能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