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8
2019年3月27日 来源: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各县区经信局,开发区、新区经发局(经贸部):
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板”建设工作方案》(皖经信中小融资函〔2017〕803号),省经信厅决定组织第三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分配我市13个名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企业范围
历年获得省经信厅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企业挂牌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2.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且通过安徽“企业云”服务平台按时填报数据;最近一年(2018年度,下同)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偷、漏税行为等。
3.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主导产品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挂牌;优先支持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利润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挂牌。
三、省经信厅推荐挂牌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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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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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元证券 |
王西翀 |
1525510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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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安证券 |
邓安民 |
18297912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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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信证券 |
周茂然 |
15056957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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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银投资 |
沈明 |
133655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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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肥澳胜 |
田朝兴 |
17705658719 |
四、企业挂牌程序
1.拟挂牌企业向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提出挂牌申请,并填报安徽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附件2)。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汇总后,严格按照挂牌条件,对拟挂牌企业提出的挂牌申请出具推荐意见,报送市经信局,市经信局汇总后择优推荐至省经信厅。
2.经省股交中心推介、省经信厅审定的推荐机构,为服务区域内推荐的拟挂牌企业提供尽调、推荐,辅导企业完成挂牌材料申报。
3.省股交中心受省经信厅委托,负责挂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并组织评审、挂牌。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园区)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拟挂牌企业与推荐商联系对接,切实将本地区优质省级专精特新板企业推荐上来。
2.请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于4月10日前,将本地区推荐的拟挂牌企业申请表原件(无需经信部门盖章)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童玉鹏 联系电话:8355671
电子邮箱:1960963591@qq.com
信息源:http://jxj.mas.gov.cn/4708001/9800534.html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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