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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三重一创”政策 科技创新平台兑现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8/6

各县区、园区科技局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三重一创”政策科技创新平台兑现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科基秘〔2018〕314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相关单位做好2018年度“三重一创”政策科技创新平台兑现补助相关工作,同时科技部门要认真审核,纸质材料报送于2018年7月13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2)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市科技局科管科。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三重一创”政策科技创新平台兑现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三重一创”政策科技创新平台兑现

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科基秘〔2018314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规定,现开展我省2018年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政策兑现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国家级平台

1.201711申报截止时间内,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

2.201711至申报截止时间内,在国家组织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

(二)省级平台

1.201711至申报截止时间内,验收通过的省重点实验室。

2.201711至申报截止时间内,在省组织的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省重点实验室。

3.201711至申报截止时间内,由各市科技局验收通过并经省科技厅审核、建设绩效优秀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兑现标准

根据《关于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具体如下:

1.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申请补助额度为300万元;

2.在国家组织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申请补助额度为100万元;

3.新认定且验收通过和在省组织的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省重点实验室,申请补助额度为50万元;

4.备案期满、通过各市科技局验收,并经省科技厅审核评估建设绩效优秀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补助额度为50万元。

三、注意事项

1.平台申报。符合兑现条件的相关平台填写《创新平台建设兑现政策补助经费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各平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审核。各平台科技主管部门对各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主管部门汇总盖章,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3.纸质材料报送。请各市科技局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2)和各平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

基础奖励处联系电话:0551-62679282,62655036

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8625

附件1

创新平台建设兑现政策补助经费申报表

填表日期:年   

依托单位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所属市//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可多选)

□中央驻皖高校□省属高校□中央驻皖科研院所

□省属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上市企业□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创新型(试点)企业

创新平台名称

 

平台类别

□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

□省重点实验室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补助范畴

□新建           □评估等次为优秀

平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申请补助金额

 

大写

 

经费用途

 

曾获得省级资金

支持情况

上一年度

 

本年度

 

备注:项目承担单位为

中央驻皖高校院所、

省直单位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印章):     

 

 


附件2

2018年“三重一创”科技创新平台政策兑现汇总表(县、区、园区)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平台名称

依托单位

平台类别

新建/评估优秀

验收/评估结果下达时间

申报金额

(万元)

 

 

 

 

 

 

 

 

 

 

 

 

 

 

 

 

 

 

 

 

 

 

 

 

 

 

 

 

注:平台类别分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