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30
关于开展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128号)工作,我委将组织开展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1、马鞍山市内注册的企业,且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3、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4、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际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推荐工作要求
1、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推荐1家试点企业,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
2、2014年至2017年期间已确定为国家级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3、申报试点的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www.cspiii.com/pg/)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三、报送要求
各县经信委、区发经委、开发园区经发局要积极组织本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请务必于5月9日12:00前将试点企业推荐表(附件1)和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经信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市属企业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市经信委。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鲁姗丹
联系电话:0555-8355564
邮箱:8355564@mas.gov.cn
地址:市信息办管理科(市行政中心4号楼308室)
附件:1、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2、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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