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3/3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科创中心:
2015年底,最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对5000万元以下企业近三年研发费用占比、科技人员占比、提交的财务附件和申报领域等内容作出了调整;目前工作指引尚未下发。
据省科技厅最新消息,2016年高企申报拟只进行一批,故高企申报材料一次性通过率非常重要,各项工作必须提前启动。根据新形势需求,现正式启动2016年高企申报组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高企培育周报工作
每周五下午四点前上报,上周第一次周报复审和重新认定高企报送情况不全,请大家仔细核对,本周完善;
二、高企申报注意事项
(一)领域变化
新管理办法八大领域变化较大,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提醒企业,要对号入座,找准领域。
(二)管理费用问题
高企申报的管理费用必须和税务申报系统数据一致,即年度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数字必须与税务系统一致,三年管理费用总额必须大于研发费用总额。
(三)目前可编制的材料内容
1、研发项目(RD表)
2、高新技术产品(PS表)
3、成果转化一览表及附件
4、组织管理水平相关资料
(四)时间安排
1、县区初审
截止时间:2016年4月20日
截止日前请县区园区报初审情况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2、科技局审核
开始时间:5月4日
时间表届时再具体安排下发
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提高材料质量,和辖区税务部门提前做好沟通、审查工作,确保我市高企工作高质量完成,提高高企申报材料一次性通过率。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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