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5
关于填报2016年畜禽规模养殖粪污减排的通知
各县区农委,开发园区、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下达马鞍山市2016年度主要水污染物总控制目标任务及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马政办秘〔2016〕53号)和市政府要求,请各县区于12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2016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减排表电子版报送到市农委畜牧办(养殖场相关减排支撑材料的电子版随后上报)。填报对象包括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场、新增环保项目的养殖场,实施雨污分离、发酵床养殖和资源利用的规模养殖场等。畜禽产污系数取值参考附表1,治理模式对应的污染物去除率取值参考附表2。污染减排事关产业发展和政府考核,请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报送。
马鞍山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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