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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马鞍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2017/4/13

 各单位:

为鼓励引导企业推进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马鞍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和市“8533”科技创新工作目标要求,现就2017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为在本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2017年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依托各县(区)、开发园区的科技型企业组建,同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市科技局将根据2017年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和市“8533”中研发机构目标完成情况,优先考虑各县(区)、开发园区满足本区域科技“小巨人”企业(新申报和绩效考核)竞争获得市级研发机构的同时,部分县区、开发园区非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控制在5个指标以内,具体为和县2个、慈湖高新区1个、马鞍山经开区1个、郑蒲港新区1个。未列入申报指标的县(区)、开发园区单位只考虑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各县区、开发园区未按要求多报市生产力中心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和重点方向

    (一)申报条件

1、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具备承担国家、省、市各项重点科技任务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以及成果转化经验。

    2、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占工程中心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领导班子改革意识强、善于创新、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3、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计。

    4、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筹措配套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5、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6、产学研联系密切,与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有良好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

    (二)重点方向

——轨道交通装备、先进制造与智能装备、汽车制造、高端数控机床、机器人等;

——冶金、矿山、铸造、环境监测与治理工程技术等;

——新材料、新能源、半导体发光技术等;

——基于大数据科技服务业、互联网信息处理、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智慧城市等;

——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重大疾病防治、生物医药等;

——生物育种、食品安全、生态农业等。

三、申报材料

    1、《马鞍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明信息表》

    2、《马鞍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证书、技术标准、技术合同、科技计划立项批文、用户报告、检验检测报告、验收证书、科技查新报告、环境评价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

四、其他事项

1、申报程序。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按通知要求负责审核,择优推荐;生产力中心严格按照指标数量负责查重、受理;市科技局负责评审、认定工作。

2、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围绕市委市政府“8533”科技创新工作目标和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相关任务,重点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有研发投入和研发条件、有技术成果、有人才团队、有行业影响力等基础。

4、依托企业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单位原则上近2年销售收入平均不少于5000万元,且在2017年通过市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统计报表中填有研发投入和研发机构,否则“一票否决”。

5、对拟组建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请于55日前将信息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至经贸局蔺骅处(材料目录按照通知上申报材料清单上来)

附件:1.拟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

2.马鞍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明信息表

          3.马鞍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4. 证明附件材料参考目录

 

                                          201745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基本情况

1、中心名称

2、中心摘要(300字以内)

3、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单位名称、性质、通讯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组建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1、组建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建成后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

()省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内需求

1、省内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2、市内的现状及技术需求

()依托单位的基础条件和优势

1、本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在同行业中,请列举国内和省内前三位的企业,目前本企业所处于位次及技术水平。在该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设计及成果转化情况: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数,标准数,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授权数,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装置数等。

2、承担的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获得的科技奖励。

3、有关人员队伍、基础设施、试验装置等情况。

4、与合作单位共建的基础及优势。

()“中心”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1、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拟研究开发的工程化技术、工艺、装备;推出的新产品;消化吸收、进技术、…

2、社会经济效益  成果辐射产生的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中心”自身的经济效益和自我发展能力…

3、人员培训和对外开放服务

4、“中心”建设近期的目标任务

()“中心”的总体设计和布局

1、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

2、“中心”的基本结构、各单元的职责和关系

3、“中心”拟采取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4、人员配备情况。企业职工数(人)、研发人员数(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学术带头人简介。

()“中心”组建计划进度

()经费预算与支出

1、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贷款、单位自筹、部门和地方的匹配资金

2、分年度的经费预算

3、经费支出明细。基本建设投资、主要新增仪器设备清单,其中技术开发设备原值(万元)。

()依托单位意见及保障承诺

()合作单位意见及保障承诺

 

证明附件材料参考目录

1、单位资质证明

包括:统一社会信息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证书)复印件。获得高企、创新型企业、市级中心证书或文件。

2、单位有关财务和开展科技活动报表

包括: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年度财务报表,大型企业集团需合并下属企业报表。企业2016年度科技活动支出明细。规上工业企业同时需要提交通过市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打印的企业在线填写的两张表:2016年度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     

3、科技项目和知识产权成果材料

包括:企业在研和近三年已完成的科技项目(含对外合作项目)相关文件或证明;近三年申请或授权的专利、主持或参与制订的标准或其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和奖励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其它有关科技创新活动能力证明、认证资质和荣誉证书等。

4、现有科技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

内设研发机构组建情况,现有科研设备、设施(需提供图片证明);单位技术负责人、从事研发主要人员及外聘专家情况(需签字确认);开展行业培训和对外技术服务。

5、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已制定的工程化开发、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企业网站和信息化建设情况。

6、其它

按企业规模和研发实力,列举本市和国内、省内同行业技术领域的单位名单(排序分别不超过5个)。近三年在质量、安全、环保和纳税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