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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2017/6/8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咨询市场的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企业与专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建部149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2016年以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造价咨询业务的外地各造价咨询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质、专职人员、管理制度等);
(二)企业执业行为及专职人员执业行为情况;
(三)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情况(201610月后国有投资项目)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标准》执行情况;
(五)外地造价咨询企业备案手续所及执业人员到岗情况。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
515-531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对照有关制度和标准,按照此次检查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完成自查情况报告、自查自纠情况表和咨询业务项目清单工作,认真做好双随机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企业自查资料于
531前报市建管处造价站。
(二)市级检查,
61-714
     
此次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进行。市建管处造价站会同市有关部门、市造价协会及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审核材料和成果文件质量情况核查三个部分进行。具体检查时间即时通知。
(三)检查总结和通报,
717-31日。
       
市建管处造价站将对此次双随机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检查存在的问题和检查结果处理情况,并上报省住建厅、省造价总站及市住建委。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双随机检查是贯彻落实《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我市造价咨询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工作。
(二)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