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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费用明细表》和《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最新变化

2018/2/28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为了便于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填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就报表的修订背景、修订原则和修订内容进行了权威详解。

期间费用及纳税调整表

 《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增加第24二十四、党组织工作经费填报项目。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1.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满足党组织工作经费纳税调整需要,增加第29(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填报项目。

2.由于填报内容发生变化,增加了技术入股等递延事项,将原第36(一)企业重组项目名称调整为(一)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增加第41(五)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方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项目。